2022年11月30日,越南信息和通信部(MIC)正式發布了第24/2022/TT-BTTTT號通告以及隨附的標準QCVN 132:2022/BTTTT - 《國家電信和信息技術終端設備電氣安全要求技術規范》。
第24/2022/TT-BTTTT號通告:
第24/2022/TT-BTTTT通告及隨附的標準QCVN 132:2022/BTTTT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;
第24/2022/TT-BTTTT號通告規定“信息和通信部部長于2010年7月30日頒布的國家電信技術法規第18/2010/TT-BTTTT號通告的第一項第21條自本通告生效之日起失效”,這也意味著標準QCVN 20:2010/BTTTT將從2024年1月1日起失效;
根據QCVN 132:2022/BTTTT,其強制范圍涵蓋以下產品類別:
● DECT電話
● 臺式計算機
● 有線數字機頂盒
● IPTV機頂盒
● 內置DVB-T2信號接收功能(iDTV)
● 有線電視網絡放大器
● 無線電話設備
● 筆記本電腦
● 平板電腦